為什麼你應該追求深層享受,而不是單純快感?Dr. Arthur Brooks 亞瑟.布魯克斯
快感與享受的根本差異
亞瑟.布魯克斯指出,**快感(Pleasure)與享受(Enjoyment)**並不相同。
· 快感:可以來自酒精、賭博、性、糖分等刺激,往往伴隨多巴胺釋放,容易讓人上癮。
· 享受:則是一種更高層次的體驗,需要經過大腦前額葉皮質的加工,帶有人性化與深度思考的成分,能真正提升幸福感。
如果一件事只停留在短暫的快感,它很可能讓人陷入反覆的強迫行為,最終導致不快樂。
如何將快感轉化為享受
布魯克斯強調,要讓快感提升為享受,需要加上兩個要素:
1. 人際連結:將快樂的行為與他人共享,例如與朋友小酌,而不是獨自酗酒。
2. 記憶累積:讓經驗成為值得回味的共同回憶,而不只是瞬間的刺激。
舉例來說:
· 單獨喝掉一整打啤酒,帶來的是危險且不負責任的快感。
· 與朋友舉杯歡笑,留下溫暖回憶,則是有益身心的享受。
品牌廣告的啟示
許多品牌(如啤酒、可樂)的廣告不會只強調產品本身,而是突出「人與人之間的歡聚場景」。
因為單純的消費行為容易成癮並帶來空虛,而當快感融入人際與記憶,就能轉化為持久的享受與幸福。
追求幸福的關鍵
真正的幸福,不在於一再追逐快感,而是學會將快感與人際連結、長久記憶結合。
這種深層的享受才是幸福人生的重要來源。
YouTube來源: 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UftaOjCife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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