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主晚年:長者的最後人生規劃

人生必經的階段

生老病死,是每個人無法迴避的自然規律。不同的是,「老、病」的過程中,能否為自己規劃和爭取多一點自主?這是近年社會日益重視的課題。

《持久授權書條例》的保障

香港政府於1997年頒布《持久授權書條例》,容許市民在精神行為能力仍然健全的時候,委託一位「信得過」的人,在自己失去意識或決策能力時代為管理財產與事務。
然而,這個制度推行二十多年以來,僅有約兩千人使用過。顯示不少人對制度仍然陌生,或對於討論生死規劃有所忌諱。

預設醫療指示與安寧照顧

除了財產安排,近年更廣泛被討論的是 預設醫療指示(Advance Directive) 和 居家安息 的選項。

預設醫療指示:讓市民預早決定在無法表達意願時,是否接受維持生命的醫療措施,避免醫療糾紛。

居家安息:有長者希望在人生最後階段,能在熟悉的家中而不是醫院離世,獲得更有尊嚴的照顧。

自主與挑戰

理論上,這些措施能保障長者的尊嚴與選擇權,但實際操作卻有多重挑戰:

社會普遍對「死亡規劃」有忌諱,缺乏討論。

法律與醫療制度對「預設醫療指示」的承認度仍有限。

家人之間的共識與溝通不易達成,容易出現矛盾。

結語

「老、病」雖然無法完全避免,但自主規劃能讓長者在失去自我之前,保留最後的尊嚴與選擇。社會若能更廣泛推動生死教育、完善法規制度,便能真正實現「好好活、好好走」。

YouTube專欄名稱:TVB星期日檔案 / Sunday Repor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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