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如何進入一個新的人生階段 -- 離婚
在香港,離婚是一個涉及法律、財務和家庭安排的複雜過程。以下是您需要了解的主要事項:
一、滅絕是自然法則,還是人為錯誤?離婚的法律基礎
根據《婚姻訴訟條例》(第179章),離婚的唯一法律理由是婚姻已經破裂至無可挽救的地步。申請人需證明以下其中一項事實:
配偶曾與他人通姦,且申請人難以繼續共同生活。
- 配偶的行為使申請人無法合理地期望與其共同生活。
- 雙方已分居至少一年,且配偶同意離婚。
- 雙方已分居至少兩年(無需配偶同意)。
- 配偶已遺棄申請人至少一年。
- 對於共同申請離婚,雙方需證明已分居至少一年,或在申請前不少於一年向法庭提交經雙方簽署的同意書,且該同意書未被撤回。
申請離婚的程序
離婚申請可由單方或雙方共同提出。申請人需填寫相關表格,並親自遞交至家事法庭登記處,地址為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閣樓M2層。 (怎樣申請離婚 - 香港司法機構)
子女撫養與探視安排
撫養權類型
香港法院在處理子女撫養權時,會根據子女的最佳利益作出決定。撫養權可分為:
獨有撫養權:由一方父母負責子女的日常照顧與決策。
共同撫養權:雙方父母共同參與子女的重大決策,如教育、醫療等。
法院會考慮多項因素,包括子女的年齡、父母的照顧能力、經濟狀況,以及子女的意願等。
探視權安排
未獲得撫養權的一方通常會獲得探視權,以維持與子女的聯繫。探視權可包括:
定期探視:例如每週末與子女相處。
假期探視:在學校假期期間與子女共度時間。
探視安排應以子女的福祉為首要考量,並鼓勵父母雙方合作,達成共識。
贍養費安排
配偶贍養費
離婚後,經濟較弱的一方可申請配偶贍養費。法院在決定贍養費時,會考慮以下因素:
雙方的收入與資產
婚姻期間的生活水平
雙方對家庭的貢獻 (2025 『爭取膽養費』贍養費及生活上的保障小知識 - 離婚律師)
贍養費的支付方式可為一次性付款或定期付款。
子女贍養費
獲得撫養權的一方可申請子女贍養費,用於支付子女的生活、教育和醫療等開支。法院會根據父母的收入比例和子女的需求來決定贍養費的金額。
財產分配
離婚後,經濟較在離婚過程中,夫妻雙方的財產將進行分配。法院會考慮以下因素:
- 雙方的經濟狀況
- 婚姻期間的貢獻
- 未來的經濟需求
目的是達到公平合理的分配,保障雙方的權益。
離婚後的生活安排
離婚後,需考慮住屋、子女教育、稅務等方面的安排。例如,原本租住公屋的夫婦,辦完離婚訴訟後應就住屋安排接洽房屋署。
離婚是一個重大的決定,建議在作出決定前,充分了解相關法律程序和可能影響,並尋求專業意見,以保障自身權益。